“对象分级 管理分类 政府统筹 综合施策”漯河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22 10:37

为打破基层公平竞争审查涉及部门多、审查任务重、审查力量不足、风险防控能力弱的局面,漯河市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对27个重点部门工作采取不同的抽查形式和方法,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效大幅提升。截至目前,重点工作部门内部审查率由60%上升到96%,下辖的8个县区文件清理率从66.34%上升到93.19%。
  对象分级,等级调整动态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是政府部门,漯河市结合不同部门的工作职责、社会影响力、发文数量以及日常检查抽查中问题发现情况等因素,将27个重点工作部门分为A、B、C三个审查等级,A级单位出台文件多、为高风险,B级单位出台文件适量、为中风险,C级单位出台文件较少、为低风险。每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整等级划定结果,确保对象分级的准确性、公正性、科学性。
  管理分类,实施审查精准化。漯河市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分级分类实施办法》,在成员单位全覆盖的基础上,对不同风险等级部门在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中,根据风险等级抽查比例分别为A级100%、B级50%、C级20%。在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增量文件审查、督查考核、日常监督等工作中,不同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法,A级部门重点审查、B级部门适度审查、C级部门宽松审查。2022年,全市第三方评估共抽查文件190余份,A级单位、B级单位、C级单位的问题发现占比分别为17%、10.5%、6%,依次递减,审查的精准性、靶向性大幅提高,为高效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奠定坚实基础。
  政府统筹,审查程序规范化。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系统的中枢机关,发文数量多、涉及领域广、影响范围大,为切实把好风险防控关口,实施政府文件由市联席办统一复审制度。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通知》,市联席办配套出台复审办法,要求凡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出台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措施、文件,在起草单位内部审查的基础上,指定市联席办复审,有效规范政府行为,防止不当干预市场运行。
  综合施策,审查约束常态化。漯河市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合法性审查内容,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予以退回或要求补正;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征询内容,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其他专门会议讨论、审议或审签;纳入专项考核内容,结合分级分类审查办法,制定百分制考核细则,明确规定“因公平竞争审查不到位,被投诉举报、提起诉讼或被上级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直接扣分”,促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强化自我约束,推动建立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