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质量强市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漯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1 11:31 来源: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漯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发挥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我市质量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漯河市委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漯发〔2018〕21号)《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漯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漯政办〔2018〕76 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漯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漯河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市长质量奖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具体实施由漯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漯河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申报范围

  漯河市行政区域内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和现代农业等产业中的优势企业或组织。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在漯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五年以上(含五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内设机构) 。

  2.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采用卓越绩效模式管理一年以上并提供包含三年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3.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位居市内同行业前五名, 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 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实践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奋斗在一线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倾斜。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不符合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2.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三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 的。

  4.近三年内国家级、省级、市级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的,或出口产品发生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国外索赔、退货、通报调查的, 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

  5.近三届内参加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6.近三年内有信用黑名单记录或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记录的。

  四、评选标准

  漯河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漯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评审规范等。

  五、评选程序

  (一)公告通知。按照《漯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要求,秘书处于2023年3月在市级主要媒体、网站上发布2021—2022年度漯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公告或通知。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

  (二)组织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可自愿向秘书处提交《漯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见附件)等申报材料。《漯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在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scjg.luohe.gov.cn/)“质量强市专栏”发布,相关单位可通过网址进行查询和下载。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以寄送方式提交。

  (三)受理审查。秘书处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反馈到申报单位。经资格初审通过的单位,进入材料评审环节。

  (四)评审审议。专项评审组依据评审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综合排序, 提出2021—2022年度漯河市市长质量奖候选名单。经评委会审议,提出拟奖名单。

  (五)审定公示。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拟奖单位名单进行研究审定,确定获奖单位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通报表彰。对通过公示的获奖单位,由市政府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奖牌(杯)和奖金,并向社会公告。

  六、有关事项

  (一)宣传动员。漯河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指导推荐本地区、本行业优势企业(组织)申报市长质量奖。通过参与评选活动,树立质量发展标杆,形成质量提升示范,进而带动社会各界重视质量、关心质量、提升质量,走质量发展之路,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审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申报条件和规定要求,对申报单位认真审查、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漯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积极配合秘书处做好申报单位产业、安全、环保、入库税金、质量违法等事项的审查工作,确保申报质量。

  (三)严守纪律。市长质量奖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评选中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遵照评审标准和程序,严格评审工作纪律。各县(区)各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借评选之机谋取利益。

  (四)联系方式

  漯河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漯河市嵩山路650号305室     邮编:462000

  联系人:张  苹、吕培龙

  电话:0395-2928035

  邮箱:lhzlk@126.com

  

  附件:漯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

  

  

  漯河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附件.doc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漯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